今年高考降分录取!中大/华工等66所大学官宣,你能报吗?
根据官方规定,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目前,已有5省公布了具体的实施区域,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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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车给大家整理了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同时也汇总了目前已经公布的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下面一起来看看了解吧!
各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时间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部署,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农村学生)招生工作,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第一条 招收对象
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第二条 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按网上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中山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及个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申请表。
2.证明材料需要考生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6日-2024年4月25日
(三)注意事项
学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获奖证书、相关作品、证明材料等)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可读。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版申请材料。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我校不予受理。
第三条 选拔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实施。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考生组织报名材料审查,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第四条 录取政策
(一)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拟定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并通过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二)获得我校高校专项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考志愿。我校根据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规则,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第五条 监督管理
(一)学校在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选拔办法、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考生及考生所在单位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对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等,并将其考试作弊或材料造假事实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三)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四)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六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传真:020-84111598
检举控告电话:020-84115582
中山大学主页:www.sysu.edu.cn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大招生微信公众号:sysuzs
(重要提示: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精神,我校2024年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地区、乡村振兴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高考综合改革的高中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确定。
(二)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专业和计划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我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总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见附件1)。各省最终招生计划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招生流程
(一)报名
1.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登录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7日00:00—2024年4月26日00:00。
3.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并扫描上传报名系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1)考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扫描件。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2)考生本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主首页及其个人所在页。
考生须确保网上提交材料的扫描图片真实、完整清晰,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提交完上述材料后,还须下载打印申请表,申请表每一页经考生本人和中学负责人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确认报考。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且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方可上传。
(二)资格审核
1.我校将对所有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资格同时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
2.我校“筑梦计划”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3.“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
四、录取原则
(一)“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我校,考生所填专业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
具体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二)根据“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和我校在生源省的“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当高考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同分排序原则排序;没有明确排序原则的省依据我校招生章程所述原则排序。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不符合生源省要求者不予录取。
五、监督机制
(一)申请者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诚信的原则如实申报相关材料。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实行严格的复审制度。凡在报名等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中学通报并按不同招考阶段做出如下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我校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考生所在中学需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中学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办理,取消该中学推荐资格,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各高校通报。
六、其他
从2023年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0-87110737
传真:020-87111502
电子邮箱:admit@scut.edu.cn
官方微信: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scut_zsb)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cut.edu.cn/
华南理工大学纪委办公室:020-87110195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北座111室 招生办公室
邮编:510641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4日
提起中大、华工,它们也是广东地区唯二参加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车车简单梳理了两校招生简章的要点,同时还整理了它们在2023年的录取分数线供大家参考,具体如下👇
中山大学
1.报名时间:4月6日-4月25日
2.招生计划:200名左右(全国计划)
3.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控制线”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广东)如下:
华南理工大学
1.报名时间:4月7日00:00—4月26日00:00。
2.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按要求当年报考我校,考生所填专业须为我校“筑梦计划”在该省投放专业。
3.招生计划:广东省计划招36人
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广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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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人才强国、区域协调发展、数字中国、乡村振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新路引航专项计划”,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高中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计划约135人,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所在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信息。
招生专业名称 | 培养学院 | 招生计划(人) |
中国古典学 | 国学院 | 15 |
人力资源管理 (经管试验班) | 劳动人事学院 | 30 |
国民经济管理 | 应用经济学院 | 30 |
档案学 | 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30 |
农业经济管理类 |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 30 |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志向远大;高度认同我校“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人才培养目标,立志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2.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查看所在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按系统提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报名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卡或户口本(均需包含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的学籍卡或中学证明,或连续3年高中各学期注册盖章的学生证;
4.中学联络表:下载打印《中学联络表》(详见附件),由考生填写,并加盖中学公章。
注:
①以上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
四、录取办法
(一)初审
我校将于报名截止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在报名系统初审结论中显示,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通过”者入围校考,“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后续考核环节。
(二)校考
通过初审的考生入围我校校考。校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数学、英语两门科目。学校将划定笔试总成绩及格线,视情况划定各科目单科及格线,并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思维品质、综合素质、表达能力、发展潜力等。学校将划定面试及格线。
(三)确定合格生名单
我校将根据校考成绩确定合格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校考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四)录取
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高校专项相应批次报考我校。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分科类(或选考科目或首选科目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主动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信息资源管理、农林经济管理等“双一流”建设学科以及中国古典学专业人才培养优势,培养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出价值引领、知识创新与能力养成,有效整合政产学研等优势资源,建构一体贯通的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职业指导、实习实训以及就业创业体系,为学生提供定制化方案,着力构建“新路引航专项计划”招生—培养—就业一体联动培养模式。
六、监督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2.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学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生名单和录取名单。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10-62513046。
3.中学应在校内详尽公示考生报名材料及我校确定的合格生名单。
七、新生复查及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八、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20日前
3.初审结果查询:6月9日前后
4.校考:笔试:6月12日前后
面试:6月16日前后
笔试将在各省(区、市)设立线下考点,面试环节拟采用远程线上形式进行。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以报名系统内发布的准考证和测试指南为准。初审结果、校考安排、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看。
5.合格生名单公示:6月22日前
6.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7.录取:7月
九、联系方式
阳光招生信息平台:https://rdzs.ruc.edu.cn
本科招办电子信箱:zsb@ruc.edu.cn
本科招办咨询电话:400-0123-51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知行F楼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十、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十一、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2024年上海外国语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报名条件
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地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考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
1.考生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区域的农村,且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三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一模考试的总成绩与英语单科成绩排名均列全年级同科类学生的前5%以内。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核定规模为准。学校将制定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第四条。招生专业目录及选考科目、科类要求等见文末附件。
三、报名办法
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成绩信息、专业志愿,并提交附加证明材料。
考生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申请表、证明材料等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校长签字、中学盖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后上传至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无其他线下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完成后,无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论文、专利不是学校报名条件,不得作为报名材料上传。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24:00。
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若报名材料中重要信息缺失、失实、涂改,或上传材料影像模糊,或材料未完整上传,报名无效。如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四、选拔程序
1.资格核查: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等基本条件审核由有关省(区、市)负责组织审核。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进入后续选拔程序的资格。
2.材料初审:报名材料须按要求提交,并通过资格核查。学校组织专家对有效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学校对考生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5月31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制定计划: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报名和通过初审情况、专业志愿填报情况、往年录取情况以及生源质量等因素,制定分省招生计划并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4.录取要求:
(1)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高考,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相应批次高考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的考生,将不再享有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2)学校按照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政策加分)择优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以下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及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须达到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线线上3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
其他省份考生,须达到学校在该省同科类模拟投档线线下40分,且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按该省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该省第一批本科招生所有高校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考生均须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4)考生须符合报考专业的选考科目或科类要求。
(5)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
(6)考生体检结论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的相关要求。
(7)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录取名单于8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管理监督
1.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 学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按要求进行公示。
3. 学校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将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新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与考生的报名材料逐一进行比对。
4. 学校严厉惩处造假行为,对查实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申请材料的考生,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相应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其毕业证、学位证。
5. 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六、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七、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及选考科目、科类要求
专业 |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 其他省份 |
法学 | 不限 | 文理兼收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思想政治 | 文理兼收 |
国际政治 | 思想政治 | 文理兼收 |
教育技术学 | 物理 | 文理兼收 |
汉语国际教育 | 不限 | 文理兼收 |
英语(教育) | 不限 | 文理兼收 |
俄语 | 不限 | 文理兼收 |
阿拉伯语 | 不限 | 文理兼收 |
日语(多元方向) | 不限 | 文理兼收 |
朝鲜语 | 不限 | 文理兼收 |
越南语 | 不限 | 文理兼收 |
希伯来语 | 不限 | 文理兼收 |
新闻传播学类(卓越国际新闻传播人才计划) | 不限 | 文理兼收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物理+化学 | 仅收理科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卓越管理人才计划) | 物理 | 仅收理科 |
工商管理类(卓越管理人才计划) | 不限 | 文理兼收 |
注:
1. 工商管理类(卓越管理人才计划)含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公共关系学4个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卓越管理人才计划)含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与应用2个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卓越国际新闻传播人才计划)含新闻学(国际新闻)、国际新闻与传播、广告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5个专业;日语(多元方向)含日语、日语(工商管理双学位)2个专业;
2. 仅限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
3. 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西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德优良、勤奋好学、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凡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1.报考考生须为高校专项实施区域高中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2.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涵盖17个专业(类)。
科类 | 专业(类)名称 | 选考科目 |
文史 | 公共管理类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档案学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社会工作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法学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新闻传播学类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世界史 | 历史 (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理工 | 物理学类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数学类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电子信息类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计算机类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地质类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药学类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态学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
生物工程 | 物理,化学 (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注:1.施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2.具体招生专业(类)名称、所包含专业、选考科目及计划数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4年4 月 25 日。报名网址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材料,纸质材料由考生本人留存备查。
①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扫描件);
②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③西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学确认表(见附件1,考生及中学填写完成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④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原件扫描件(如无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等,可不提供,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
以上除第④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完整、清晰,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和中学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核程序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来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获得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在2024年6月初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五、录取原则
1.凡获得西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2.考生须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的方法,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考生应在我校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需服从专业调剂。在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方可享受相应录取优惠政策,未按照所在省要求进行填报导致不能投档的,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3.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和生源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按照我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具体详见我校2024年招生章程)。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及生源质量情况,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对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3.中学应严格把关,按教育部要求在中学和班级详尽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及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5.学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他
1.考生填报相关专业(类)时,应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避免因身体条件不适合而影响被相关专业录取。
2.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
3.西北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4.经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5.“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街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127
咨询电话:029-88302211
E-mail:zsb@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sb.nw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2024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关于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本着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理科(物理类)和综合改革类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完成。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办法
2024年4月8日至4月25日,请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报名,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请考生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系统生成打印,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每页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考生须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页及考生本人户籍页的扫描件;
3.身份证明: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及其他反映考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扫描图片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规则
1.完成报名的考生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我校将于2024年5月底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区、市)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考生,投档成绩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考试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参考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并确定专业。如生源不足,不再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者。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时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入选考生高考后可填报的专业范围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目录为准。
3.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选考科目须与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我校2024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4.所有信息全部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5.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高校专项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关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生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请联系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028-61830237,邮箱:jjs@uestc.edu.cn。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uestc.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uestc.edu.cn
咨询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邮政编码:611731
八、本简章由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电子科技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简称“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如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4年的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最新政策为准。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北京化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4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非高考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2024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及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考生所在省(区、市)完成。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期间,考生登陆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务必妥善保存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选拔各阶段查询结果之需。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包括:
1.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及年级排名(各科成绩要求必须填写完整,确无相关成绩项可填“无”),须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学生,高中阶段成绩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其中个人陈述800字左右,综合说明申请理由、个人理想、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学习能力、社会实践、有无违纪行为、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方面情况;
2.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样例见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4.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高中阶段学科特长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研究经历及成果等)。
以上除第4、5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须彩色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考生必须本人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名,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五、资格认定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户籍、学籍资格的考生,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获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5月31日前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学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六、录取原则
1.获得北京化工大学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入选考生所在省份学校公布的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高考体检应符合所报专业要求,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除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综合改革省份、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3.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学校的入选考生中,根据学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依据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分配专业。录取时,学校可调专项计划生源不足的省份计划至专项计划生源充足省份。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遵循诚信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北京化工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3.高校专项“圆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
jiwei@mail.buct.edu.cn。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相关政策若有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浙江大学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招生工作。
一、报名条件
我校2024年自强计划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时间:2024年4月9日—4月25日。
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清晰可见,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须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
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初审。
四、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我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4年5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六、监督制约机制
1.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1,87951006
传真号码:0571-88981979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畅通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学校决定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学生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以下简称“筑梦计划”),根据《关于做好2024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筑梦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思想品德优秀、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请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往年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筑梦计划招生不少于130人,实际计划人数以教育部核定为准。招生专业、科类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专业列表》。
三、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填报申请表(学业成绩、年级排名、意向专业等)。考生填写完申请表后,须认真核对申请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并由学籍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将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报名申请表上传至报名平台。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的申请表须上传至报名系统,须保证信息完整、材料真实、页面整洁、印章清晰、文字清楚。报名表中所有需本人签字处均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如非本人签名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因考生没有按时确认志愿、没有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信息填写错误等个人原因导致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审核及资格认定
有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将在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对于公示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组织资格审核,确定“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名单,并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我校招生网公示,考生可于2024年5月31日起自行查询。
五、录取原则及办法
1、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考生人数比例和专业志愿情况,兼顾考虑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制定2024年“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于2024年5月31日后通过我校招生网公布。
2、考生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方可参与高考录取,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办规定为准。考生只可填报公示合格范围内的专业,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需符合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考生因错报、漏报专业志愿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高考录取时,考生科类(选考科目)符合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以下要求,将依据“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同时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录取专业:
(1)未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本科第一批次模拟投档线下50分且不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内蒙古考生须达到当地本科一批理科控制分数线上50分(含)以上;
(2)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以上。
注:①上述政策只适用于我校主校区一批普通类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当地省级招办确定的相关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③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4、本次“筑梦计划”入选资格只适用于2024年高考录取使用。我校盘锦校区2024年暂不开展“筑梦计划”招生。
六、有关说明
若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办,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大连理工大学“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在教育部的指导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并接受社会监督。
2、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确保“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考生“筑梦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4、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随机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社会或考生对校内招生工作人员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并进行查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
传 真:0411-84707507
监督电话:0411-84708221(教务处)、84708306(纪检监察机构)
邮政编码:116024
网 址:https://zs.dlut.edu.cn
九、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 2024年学校继续实施“励学成才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4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总人数为8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表1。
表1 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励学成才计划”招生专业(类) | ||
招生专业(类)名称 | 所含专业 | 身体条件要求 |
机械类 | 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机械工程(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 色盲限报 |
材料类(实验班) | 材料科学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科学与工程(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 色盲限报 |
交通运输类(实验班) | 交通工程、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工程(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 色盲限报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 色盲、色弱限报 |
能源动力类 | 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碳中和方向本硕博贯通培养项目) |
注:
1.学校将根据各省合格生源专业志愿、选考科目情况(高考改革省份)及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确定“励学成才计划”的分省招生计划数,请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其中新疆地区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3.对于高考改革省份6个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
二、报名条件
报名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实施区域、考生户籍、学籍等以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为准。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向学校申请参加“励学成才计划”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
考生须于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地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工业大学,进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学校设定的专业(类)中慎重选择专业志愿(不超过六个),申请后不得变更。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打印,含中学成绩,且须考生本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中学审核人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阶段成绩须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励学成才计划个人陈述(可参考附件:北京工业大学2024年“励学成才计划”个人陈述撰写建议);
(3)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及高中阶段课程成绩单等佐证材料;
(4)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含获奖、研究经历和成果、社会调查经历和成果、科技创新成果等);考生的证明材料均应为高中阶段取得;论文、发明和专利不得作为证明材料申报上传。
(5)户籍证明(须提供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的资料,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6)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规格上传。中学审核盖章的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并点击“完成上传”后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
2024年报考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的考生报考学校数量限2所。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由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无需缴纳报名费用。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如缺少本人签字、中学审核人签字、中学教务部门公章或中学公章的报名材料),报名无效。
四、选拔方式
在报名考生经所在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申请材料所反映的考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做出成绩评定。在此基础上,学校结合专家对考生的评定成绩和各省(区、市)报名生源情况,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原则上确定合格人数为招生计划数的2倍以内。6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学校本科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
五、报考和录取
1.获得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应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北京工业大学“励学成才计划”招生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份理工类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所在省份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含政策加分)。
3.对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实考成绩,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
4.考生录取后与普通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全过程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筹组织,有关部门、学部(院)和专家参与实施。专家的遴选严格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标准并执行回避制。
学校遵循“严格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开展“励学成才计划”招生工作。每名考生的报名材料由三位(含)以上专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报考和获得学校“励学成才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均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时进行公示。同时设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附则
1.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请考生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在材料审核和公示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或中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取消相关考生的报考和被认定资格;若该生已被录取,则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北京工业大学网址:http://www.bjut.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
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admissions.bjut.edu.cn/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微信: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号bjutzsb)
咨询电话:010-67391609(咨询时间为4月-7月8:00-12:00,13:30-17:00,双休日除外)
举报电话:010-67392231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24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的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我校总招生计划的2%(拟招生60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数为准。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的分省分专业计划将于4月11日前,在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及“中国传媒大学本招”微信公众号公布,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及有关要求如下表所示:
招生专业名称 |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 | 非高考改革 省份科类 |
3+3模式 | 3+1+2模式 | |
汉语言 | 不限选考科目 | 文理兼收 |
工商管理 | 不限选考科目 | 文理兼收 |
行政管理(公共事务与传播治理方向) | 不限选考科目 | 文理兼收 |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家治理与政治传播方向) | 必选思想政治 | 文理兼收 |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来自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勤奋好学、品学兼优的农村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考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考生的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12日-4月25日。
(二)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报名。
2.上传材料。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报名申请表。考生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申请表并打印、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
(2)《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推荐意见表》(见附件1)。考生下载附件并填写基本信息,所在班级班主任填写评语,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
(3)个人陈述(见附件2)。内容应包含考生高中期间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相关内容。考生下载附件并填写完成后,以WORD文档方式上传。
(4)考生须如实填写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成绩单,考生下载成绩单并打印、签字,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
(5)考生参与社会实践、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等形式上传。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上述操作。应确保上传的照片或扫描件等电子版材料清晰可读。上传材料缺失、内容不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视为无效材料,我校不对此材料进行审核。
我校不接收考生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四、资格审核与考核办法
(一)初审
在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后,我校根据考生网上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评审。
我校将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获得综合素质面试资格。
(二)综合素质面试
初审合格考生须于2024年6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我校组织的线上综合素质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选拔资格。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资格认定
按照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我校择优认定获得高校专项计划相关专业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五、报考及录取
(一)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全国统一高考,且应按照所在省份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单独填报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在该志愿中填报“中国传媒大学”,并根据考生本人获得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专业填报志愿。
(二)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份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和招生专业计划数,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该专业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监督机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咨询方式及信息公开渠道
(一)招生处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5779370、65779256、65779141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招生咨询邮箱:cuczsb@cuc.edu.cn
“智能咨询”系统http://zszx.cuc.edu.cn/
(二)信息公开
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将在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uc.edu.cn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传媒大学本招(微信号CUC-zsc)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小程序: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
(三)纪检监察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处电话:(010)65779383
纪委监察处邮箱:jiwei@cuc.edu.cn
八、附则
(一)报名及考试等相关信息均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及中国传媒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被认定为违法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一经查出有作弊、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存在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法依规处理。
(三)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传媒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学校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现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将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计划主要定向选拔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户籍,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励志,成绩优秀,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为4月9日15:00--4月26日00:00,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帐号,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我校,并预填报专业志愿。考生需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打印并本人签署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加盖校级公章),并与其他高中阶段的成绩信息、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后上传系统,确认完成报名。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盖章,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上传报名系统的材料应清晰、真实、完整(无须向我校寄送纸质材料)。
(二)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
(三)省(区、市)招办完成审核后,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复审。除核查基本报名资格外,还将审核包括考生年级综合排名、平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等。
(四)我校于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并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并报各省(区、市)招办备案。
(五)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参加高考,根据各省(区、市)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提档录取。录取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所在省份一批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一本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六)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三、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收45人,相关分省分专业暂定计划、科类要求详见附表,最终计划以各省(区、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专业为准。相关专业介绍可在我校招生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四、组织与监督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执行、监察处全程监督。“高校专项单独招生”相关名单,将按有关要求报教育部阳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五、咨询
咨询电话:021-65901267,65904372
邮箱:zb@mail.s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微信公众号:上财本科招生
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属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有关精神,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类)及计划
1.招生专业(类)
2024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专业(类)为公费师范专业及包含普通师范方向的专业大类,详见下表。
说明: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要求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2.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拟招120 人,具体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将根据合格考生生源分布及各省公费师范生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公费师范专业执行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学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生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入校后按分流当年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二 、报考条件
1.报考考生必须为高校专项实施区域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2.报考考生须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报考考生具有勤奋刻苦的品质和报国兴业的远大理想,品学兼优,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考生须同时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5.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5日。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学校和科类,不填报具体专业(类),最终专业(类)以高考志愿填报为准。
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2.报名资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1)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每页均须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审核签字、学校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若无签章或签章不完整视为无效);
(2)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3)户口本原件扫描件(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
(4)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历和成果等综合素质证明材料。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须中学审核并公示。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四、材料审核
报名成功的考生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报名材料审核办法确定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审批后,合格考生名单将于高考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不再一一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自行查询。
公示后,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将成为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候选考生。
五、录取原则
1.所有候选考生均须参加 2024年高考,并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志愿填报要求,符合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
2.候选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在我校及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范围内填报志愿。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批准,我校将根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依据学校招生章程安排专业(类)。
对于实行本科批次合并及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相应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实施方案,下设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工作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29-85310302,邮箱:jiwsh@snnu.edu.cn。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高校专项计划(红烛计划)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对报名材料、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真实性审核并负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向单位及个人主管部门通报。
5.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5310330
传真号码:029—85310188
E-mail:jwzb@snn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snnu.edu.cn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招生政策,以新规定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财政部和湖北省共建高校。学校位于九省通衢的湖北省武汉市,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之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有关要求,2024年我校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类)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各招生专业(类)中所含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各省(市、区)最终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时间、办法与要求
(一)报名时间:4月26日0:00前完成报名申请。
(二)报名办法
1.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报名。
2.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考生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三)报名要求
1.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
2.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3.未按报名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流程或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
4.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一)考生报名成功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考生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二)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三)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专业时应按我校公布的专业选科要求和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
(四)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检符合所报专业要求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五)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五、监督机制
(一)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邮箱:jw@zuel.edu.cn
监督电话:(027)88386336
(二)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中学须本着高度负责的原则,确保报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生的材料客观、真实,应在中学和班级公示报考考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六、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7) 88386200、88386178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bkzs.zuel.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3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教育部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参照新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厚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厚生计划”主要选拔农村和脱贫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行端正、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要求确定。报考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
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厚生计划”招生人数原则上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2%。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材料包括:
1.申请表(报名完成后由报名系统生成),高中阶段每学期期末学习成绩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系统生成的申请表打印后所有页均须考生本人签字、所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证明考生综合素质优秀的材料。
3.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户主和考生本人页)。
上述材料均须原件扫描或拍照后按报名系统要求上传,并须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考生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审核及录取政策
(一)对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不组织考核,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察考生高中阶段学习基础、综合素质等,择优确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学校将于5月31日前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二)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厚生计划”合格资格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相关要求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四)“厚生计划”合格考生须达到生源省份本一批(重点本科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直辖市),“本科一批控制线”按生源地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批次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执行。考生进档后学校按照高考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计划和考生志愿分配专业,专业间不设级差,择优录取,计划录满为止。若考生高考投档分相同,则根据学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领导及监督机制
(一)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厚生计划”工作。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学校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竞争公平、选拔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厚生计划”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投诉。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示。
(三)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各校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南师招办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4000630036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笃学楼)
邮政编码:210023
七、其他
(一)南京师范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厚生计划”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申请学校“厚生计划”的考生,学校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二)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享有轻工高等教育明珠的美誉。江南大学位于长三角的几何中心——江苏无锡,无锡是中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之一,GDP超万亿,人均GDP位列全国第一。学校占地面积3786亩,曲水流觞、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曾获教育部校园规划一等奖,被誉为“中国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学校以建设“世界知名、中国一流、江南风格的研究型大学”为战略目标,已逐步建成一所规模结构合理、学科协调发展、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效益显著、社会美誉度高,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学校2024年将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组织领导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江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少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10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等生源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报送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招生专业范围及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见下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考生,其中新疆招收普通类理科考生。
说明:护理学专业仅面向江苏招生,且只招收高考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 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00至4月25日24:00。
五、报名流程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填写信息和报名材料,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报名截止前上传电子扫描件至报名系统,具体内容包括: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江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字,考生本人确认签字);
2. 附加材料:①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证明材料,不超过3份。②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的扫描件。
注意:申请表扫描件的编号须与报名系统的编号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将不予审核。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均须客观、真实。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六、资格审核
(一)材料初审
有关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二)入选资格确定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按要求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七、录取
获得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学校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护理学专业只招收江苏省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相关说明:对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二)监督保障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程序进行择优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举报电话:0510-85918776。
3. 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九、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电话:0510-66618590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江南大学本科招生
十、其他
1. 按照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 本简章若有与教育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招生文件精神不一致的,则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 未尽事宜按照江南大学2024年本科生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4. 本简章由江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进一步做好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我校2024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招生专业见下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注: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由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负责审核。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4月25日
(二)报名程序
申请者按照如下流程报名:
1.注册登录:请考生实名注册后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
2.填报志愿:请考生选择报考我校,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扫描件。
3.确认志愿:考生必须在报名时间内确认志愿,逾期未确认则报名无效。
4.下载打印: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由所在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
5.扫描上传:请考生将中学审核并签字盖章的《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后,上传到报名系统,志愿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时,报名完成。
(三)报名相关要求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要求本人签字的地方均须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如果是家长或其他人代替签名的将视同弄虚作假处理;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考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
2.考生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的申请表编号与报名系统中的编号一致。
4.上传的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材料不完整,材料模糊难辨或材料漏签字、漏盖章者,视为报名无效。
5.考生确认志愿后若要修改申请材料,请自行取消志愿重新报名,取消志愿后相应的申请表将作废,考生须重新下载打印最新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作任何修改。
6.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以报名系统内上传的申请材料为准,不接收纸质材料。
四、审核及公示
对完成报名并经生源所在地有关部门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考生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取得我校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生源分布情况、普通类招生计划投放情况等综合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五、录取
(一)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并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在高考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填报我校。
(二)入选资格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本科批次合并划线,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投档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市公布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三)对于体检合格的进档考生,学校依据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按 “分数优先” 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再次排序择优录取。
(四)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注: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文件精神,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学校实行奖、助、贷、勤、免、补、偿、减、保 “九位一体” 资助体系,关怀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六、监督机制
(一)学校建立本科招生申诉、举报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接受考生、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898(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学校纪委受理对学校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并开展核查和处理。受理电话:(028)87092833。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7092355(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地址:四川成都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学生活动中心201办公室。
有关专业介绍等相关信息请见我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s://zb.swufe.edu.cn/。
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西南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南财经大学
2024年4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助推农村学子进入高校实现人生理想,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筑梦计划”招生工作,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收对象及计划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我校“筑梦计划”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报名,网址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时间为4月8日起至4月25日。
2、上传申请材料:
(1)中学签字盖章的《东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考生页)复印件。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考生必须上传所有完整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所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可读。如因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选拔录取办法
1、东南大学依据报名条件及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将于2024年5月底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予以公示。
2、我校将根据各省(市、区)初审合格生源情况,确定“筑梦计划”在各省(市、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并通过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考生填报专业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最终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3、公示无异议的“筑梦计划”入选资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志愿。
4、我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学生分配专业。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河北、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甘肃、黑龙江、吉林、安徽、江西、广西、贵州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6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10分(含),同时综合改革省市考生还需符合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需达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上140分(含),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需达生源地东南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下3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
五、其他
1、东南大学2024年“筑梦计划”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邮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高校专项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东南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测试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东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如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进行调整,东南大学将作相应的调整。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六、重要日程
2024年4月8日起至4月25日,“筑梦计划”招生报名。
2024年5月31日,公布初审结果并公示,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24年6月10日左右,公布“筑梦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七、联系方式
网址:http://zsb.seu.edu.cn
电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电话:4006910286
传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邮编:211189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5日
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面向有关省(区、市)确定实施的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计划
2024年计划招生70人(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招生专业范围: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类、能源动力类、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冶金工程、矿业类、土木类、安全工程。所列招生专业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只招理科考生,在综合改革“3+3”省份选科要求“物理+化学”,在“3+1+2”省份选科要求“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我校将根据各省入选人数和入选考生所填报专业情况,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在各省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并通过北京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zhaosheng.ustb.edu.cn)公布。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4月25日。
(二)上传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系统生成的《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学生下载打印后,本人和中学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特别提示: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
2.个人陈述,须本人手写,1000字以内,内容必须包含以下4个方面:①申请理由;②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习研究经历,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及感悟;③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④性格特点、爱好特长。
3.高中阶段代表性获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等资料(3个以内),由中学鉴定并加盖公章。
4.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户籍证明材料: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如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所在页、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等。
注:考生务必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材料不全不完整或模糊影响辨认,初审不予通过。
上述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一定要清晰)后按系统要求上传。《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上传完成后点击“完成上传”,考生的状态由“待上传申请表”变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学校审核)”,视为考生完成报名。考生须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网上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则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报名。
考生无需邮寄书面材料,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四、审核选拔
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评审工作。
(一)材料审核
在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专家评审组将根据报名条件、申报材料、法定监护人的职业和整体报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二)入选名单公示
2024年5月30日后考生可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无异议者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取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应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本省招生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及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未按要求填报高考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不再享受相关录取政策。
(二)录取办法
入选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投档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相应省份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根据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依据《北京科技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确定入选考生的录取专业。
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不同省份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我校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按照政策规定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六、监督机制
(一)我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zhaosheng.ustb.edu.cn
咨询电话:(010)62325294
咨询邮箱:zhaoshengzixun@ustb.edu.cn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3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10)62332229
八、附则
(一)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过程中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我校在2024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吉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吉林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215名,具体招生专业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四、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请于2024年4月7日—4月25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申请。
五、 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各省(区、市)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资格审核,我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审核合格者即确定为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资格考生”)。我校将于2024年5月31日10:00后在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
2.我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比例,制定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并于2024年5月31日在吉林大学招生网公布。
3.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根据我校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省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应批次填报志愿。
六、录取原则
1.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所在省(区、市)公布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以各省份划定分数线为准),我校根据《吉林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规则,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2.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吉林大学本科招生体检要求》。
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431-85168305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八、监督申述机制
1.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jlu.edu.cn。
2.我校及时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并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进行审核工作,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4.我校将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严格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九、简章解释权
本简章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
附表
注:俄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为零起点培养。如遇院系专业调整,则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厦门大学继续实施高校专项“凤凰计划”,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符合报考条件的来自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分省分专业计划将根据各省申请和审核情况,结合往年录取情况编制,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法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学生,请于4月10日至4月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将下列申请材料扫描并上传至报名平台(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平台中的志愿状态为“待审核”时,才表示考生完成报名流程。具体上传申请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2024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报名平台填写后生成,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学籍证明(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学校公章);
3.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含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及户口首页)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
4.高中阶段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传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清晰,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四、选拔录取
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有关省份将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我校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5月31日左右通过报名平台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审核通过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并按规定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2.志愿填报。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
3.高校录取。我校根据公布的各省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计划,以及通过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审核的合格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等,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学习专业。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分数线。凡已合并录取批次及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不得低于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其他
1.申请我校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相关信息。凡因未能按我校要求如期办理相关事项或个人信息提供不准确而产生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2.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中学和申请考生须对填写内容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同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4.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录取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厦门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592-2186219。
七、本招生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网址:https://zs.xmu.edu.cn
邮箱:zs@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2024年4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4年南京大学继续实施励学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
南京大学励学计划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申请报名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报名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要求
我校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定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执行。招生专业仅限理工类考生报考,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分省分专业计划依据往年生源情况制定,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法
1.2024年4月7日起至2024年4月25日,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对考生开放报名,请考生登录系统,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上传个人照片为2024年高考报名证件照或高三时期未经修图的证件照片。
2.请考生打印申请表,由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3.请考生扫描或拍照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页和户主页,以及本人学籍和身份证正面与反面。
4.其他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请考生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为原件图片且清晰可读,提交后不得修改。
四、选拔录取
1.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各省(区、市)组织对考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我校对报名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5月31日前通过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核结果。
2.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公布后,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报考南京大学。考生的投档成绩须达到南京大学最终模拟投档线以下30分(含)以内,且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其中内蒙古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普通理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180分(含),实行新高考改革的浙江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70分(含),其他新高考省份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
3.高校录取。对满足上述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实考成绩相同时,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录取。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高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五、其他
1.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客观、真实。我校将对录取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有虚假内容,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3.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违纪违规线索举报电话025-89680819。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件: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4年4月5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北京市共建。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学校彰显特色、强化优势,是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集教学、科研、医疗于一体的著名中医药高等学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24年开展杏林计划(高校专项)招生,为更多优秀农村学生提供升学机会。
一、报名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优秀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4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我校杏林计划只招收理工类和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地区,物理和化学均为必选科目。
申请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卓越5+3一体化)、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药制药、药学、生物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管理类、药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法学(医药卫生)等。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4年4月15日至4月25日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系统内要求进行填报,上传全部证明材料,完成报名。证明材料包括:
1.申请表:填报后报名系统生成。申请表须打印后加盖中学公章,并由中学负责人和考生本人亲笔签字。往届生或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成绩页面需同时加盖原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考生本人亲笔手写的个人陈述(不超过1500字);
4.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及本人所在页),须能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5.高中阶段社会实践、获奖及其他证明材料(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注意事项:
1.无需邮寄纸质材料,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系统内凡涉及到需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的,请尽量使用扫描方式;若使用拍照方式,请务必保证上传的照片内容清晰可读。
2.若考生亲属(三代以内直系)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医药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3.考生自行决定是否由专家、所在中学推荐。若无推荐,可跳过。如有推荐,请按照报名系统内操作要求完成推荐流程。
4.报名系统内高中阶段成绩和排名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如某项无成绩或排名,请填写“无”或者“0”。
5.个人陈述须由考生本人完成,一经发现剽窃或他人代写,我校将直接取消考生申请资格。
6.考生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将组织学科专家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生资格,给予相应优惠。有关资格认定名单将于5月底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认定资格生效。
五、录取办法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不能重复填报,不建议填报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2.非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线下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再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地区考生
已被我校杏林计划认定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一定分值时,我校予以录取至认定的杏林计划招生专业:
0-10分:海南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甘肃省;
10-20分: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江西省;
20-30分:河北省、辽宁省、山东省、安徽省。
若高考成绩超过以上分数上限,高考成绩享受15分加分进行杏林计划专业录取。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份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1.在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
2.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接受社会举报投诉(010-53911041)。
3.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杏林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杏林计划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和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53911283。
招生网址:http://bkzs.bucm.edu.cn。
电子邮箱:zs@bucm.edu.cn。
微信公众号:通讯录-公众号-“+”-搜索“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或“EO-BUCM”。
请有意愿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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